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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评述|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发布:全球秩序重组中的中国企业机遇①

发布时间: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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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苏舒 吴冠辰


2025年12月,特朗普政府发布了自冷战结束以来最具颠覆性的《国家安全战略》。这份文件不仅标志着美国外交政策的根本转向,更预示着全球商业格局的深刻重组。


一个引人注目的细节是:在这份战略文件中,西半球(拉丁美洲)的优先级首次超越中东,这是近200年来美国战略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与此同时,文件用整整6页篇幅论述亚太策略,却仅用1页简短描述非洲事务。这种篇幅分配的巨大差异,恰恰勾勒出一幅清晰的全球战略收缩图景。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这种战略调整意味着什么?是新的限制,还是新的空间?


答案是:两者皆有,但机遇大于挑战。


美国的战略收缩并非全面退出,而是"选择性介入"——将有限资源集中在核心利益地区,在其他地区则采取更为务实的态度。这种调整为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的深化布局创造了历史性的窗口期。更重要的是,美国对盟友的"成本分摊"要求(如“海牙承诺”要求北约成员国国防开支每年实际增长5%),正在引发盟友体系内部的微妙变化,这为中国企业与欧洲、日韩等发达经济体的合作开辟了新路径。


本文将从法律与战略的视角,解读美国新战略的三大核心转向,分析中国企业面临的三大战略机遇,并预告我们即将推出的四篇区域深度分析文章(拉美、东南亚、中东、非洲),为企业的全球化布局提供法律思维框架。


01


三大核心转向:从"全球主导"到"战略聚焦"


转向1:从"无处不在"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新战略文件开篇即对过去30年的外交政策进行了罕见的自我批判。文件明确指出,冷战后美国精英阶层错误地追求"永久性全球主导地位",这种过度扩张不仅消耗了美国的资源,更削弱了其工业基础和中产阶级。


这种反思带来的直接结果是战略优先级的重新排序:


中东的地位降级最为明显。文件表述为"中东不再主导美国外交政策的日常执行",强调"选择性介入"而非"全面存在"。具体而言,美国仍将关注海湾能源供应、霍尔木兹海峡通行权、以色列安全,但不再投入大规模地面部队进行"国家重建"。这意味着,中东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转型、新能源开发等领域,拥有了更大的合作伙伴选择空间。


非洲的"战略空白"更加突出。整份战略文件中,非洲仅占2页篇幅,且主要聚焦于反恐议题,稳定与有限投入,呈现出“参与但不投入过多资源”的特征。对比之下,中国已连续16年保持非洲最大贸易伙伴地位,2024年中非贸易额达296亿美元。美国的"缺席"为中国企业在非洲的长期布局提供了10-20年的战略机遇期。


从法律视角看,这种战略收缩意味着投资目的地评估的逻辑需要更新。过去,企业在选择海外投资地时,往往将"美国盟友"作为重要考量因素,担心美国的地缘政治施压。而如今,在美国明确"收缩"的地区,这种顾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当然,企业仍需建立动态的政治风险监测机制,因为美国的"选择性介入"意味着其可能在特定时刻对特定国家进行"精准施压",因此政治风险监测仍然必要


转向2:从"自由贸易"到"公平贸易"


新战略文件对"全球化"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文件批评过去的贸易政策"掏空了美国工业基础和中产阶级",强调未来将追求"公平、对等的贸易关系",而非无条件的市场开放。


这种转向的具体体现包括:


关税工具的系统化运用。文件明确提出通过"战略性关税"保护美国产业,推动供应链"回流"或"近岸化"(nearshoring)。这不仅针对中国,也包括对欧洲、日本等盟友的贸易逆差施压。


盟友的"成本分摊"压力。文件提出的"海牙承诺"(Hague Commitment)要求北约成员国将国防开支每年实际增长5%。以德国为例,这意味着每年需额外增加约800亿欧元国防支出,这将显著挤压其他领域的政府投资和企业补贴。


供应链的"安全优先"。文件强调"关键供应链"不能依赖"对手或潜在对手",推动半导体、电池材料、关键矿产等领域的供应链重组。


从法律视角看,这种转向对中国企业提出了投资架构优化的新要求。具体而言:


原产地规则的战略运用变得更加重要。在RCEP、CPTPP等区域自贸协定框架下,企业可以通过"区域价值成分累积"规则,在东南亚、拉美等地建立生产基地,既享受关税优惠,又规避对华关税。这需要精细的法律架构设计,包括转让定价、增值税管理、海关合规等多个维度。


供应链韧性的法律保障成为新课题。企业需要在投资协议中设计"供应链中断"的应对条款,包括替代供应商的启用机制、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损失分担的计算公式等。同时,在多国布局的情况下,如何通过法律架构确保供应链的协调性和可控性,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转向3:从"保护盟友"到"盟友分担"


新战略文件最具颠覆性的转向,或许是对盟友关系的重新定义。过去,美国将自己定位为"盟友的保护者",承担了大部分防务成本。而今,文件明确提出盟友必须"公平分担",并用"不再做世界的Atlas(希腊神话中扛起天空的巨人)"来形容这种转变。


这种转向带来的连锁反应已经显现:


欧洲的"战略自主"呼声高涨。当美国要求欧洲大幅增加国防开支,同时又在乌克兰问题上推动"尽快停火"(而非"战斗到底")时,欧洲国家开始重新思考对美依赖的风险。法国总统马克龙提出的"战略自主"概念,正在获得更多共鸣。


日韩的"对冲策略"更加明显。文件要求日本和韩国承担更多地区防务责任,这促使两国在保持美日、美韩同盟的同时,也在经济领域寻求更多元的合作伙伴。例如,日本在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与中国的技术合作并未完全停止。


从法律视角看,这种盟友关系的松动为中国企业提供了"第三方合作"的新模式。具体而言:


中国技术+欧洲品牌+全球市场的合作架构正在兴起。例如,中国电池企业为欧洲车企供应电池,产品销往全球(包括部分美国市场)。这种合作需要精细的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供应链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以平衡各方利益并规避地缘政治风险。


中国资金+发达国家技术+新兴市场的三方投资模式也在探索中。例如,中国企业与日本或德国企业在东南亚、中东、非洲共同投资基础设施或制造业项目。这种模式下,投资架构的设计需要特别注意股权分配、决策机制、退出条款,以及如何在多法域框架下协调争议解决机制(如选择新加坡或伦敦作为中立仲裁地)。


02


三大战略机遇:在秩序重组中寻找空间


机遇1:区域市场的"填补者"角色


美国战略收缩最直接的结果,是在全球范围内留下了一系列"权力真空"。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这些地区正是深化布局的黄金机遇。


拉丁美洲是最典型的案例。尽管新战略文件将拉美提升至比中东更高的优先级,但美国的实际投入能力有限。所谓的"美洲伙伴计划"每年投资额仅为数十亿美元,远远无法满足拉美的基础设施缺口。与此同时,中国在拉美的累计投资已超4500亿美元,在港口、电网、通信等领域建立了深厚根基。


中东的转型需求为中国企业提供了从"能源合作"拓展到"科技合作"的机会。沙特"2030愿景"计划投资5000亿美元建设NEOM新城,阿联酋致力于成为全球AI中心,这些雄心勃勃的计划需要的不仅是资金,更是技术能力和工程经验——而这恰是中国企业的强项。


非洲作为"全球最后的增长大陆",在美国"缺席"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可以更从容地布局。从肯尼亚的数字金融,到埃塞俄比亚的制造业转移,再到南非的新能源项目,14亿人口(2050年将达25亿)的市场潜力正在逐步释放。


从法律战略角度,企业在这些地区的布局需要从"项目承包"升级为"投资运营"。这意味着:


投资架构需要更加长期化。不再是单纯的EPC总包合同,而是BOT、PPP等特许经营模式,这要求企业在投资协议中精心设计收费机制、风险分担、争议解决等条款,并充分利用多边机构(如世界银行、非开行)的担保和融资支持。


本地化程度需要显著提升。从雇佣本地员工(通常要求80-95%),到采购本地原材料,再到技术转移和人才培训,本地化不仅是合规要求,更是获得"社会许可"(Social License to Operate)的关键。这需要在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劳动合同等法律文件中做出相应安排。


机遇2:全球产业链的"协调者"角色


美国推动的供应链"去风险化",本质上是供应链的多元化而非"去中国化"。原因很简单:中国拥有全球最完整的产业链体系,短期内无可替代。


数据显示,即使在"中国+1"战略下,越南、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的制造业仍有70%的零部件来自中国。换言之,所谓的"供应链转移",实际上是中国产业链在东南亚的"外延",而非"替代"。


这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成为"区域产业链协调者"的机会:


在RCEP框架下优化供应链布局。RCEP覆盖15个成员国、23亿人口、占全球GDP约30%,其核心优势是"原产地累积规则"——只要产品的区域价值成分达到40%,就可以享受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优惠。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在中国、日本、韩国、东盟各国之间灵活配置生产环节,在保持中国作为"技术和高附加值环节"中心的同时,将劳动密集型环节配置到成本更低的国家。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产业集群。从哈萨克斯坦的霍尔果斯、白俄罗斯的中白工业园,到埃及的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中国企业正在"一带一路"沿线建立一系列产业集群。这些集群不仅服务于当地市场,也成为辐射周边地区的生产基地。


从法律角度,这种"协调者"角色需要企业建立跨法域的法律架构体系


控股架构的司法管辖选择至关重要。新加坡、香港、荷兰等地因其完善的法律体系、广泛的税收协定网络、成熟的争议解决机制,成为热门选择。企业需要根据业务特点、税务优化、资金流动等因素,设计多层次的控股架构。


供应链合同的标准化与本地化平衡也是关键。一方面,企业需要建立标准化的供应合同模板,明确质量标准、交付条款、争议解决机制;另一方面,又要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环境进行本地化调整,特别是在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汇率波动等条款上。


机遇3:国际标准的"参与者"角色


美国新战略文件对部分多边组织的低效和政治化表达不满,这种消极态度已导致美国退出或消极参与多个国际组织和标准制定进程。这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供了难得的机会窗口。


通信领域,5G标准制定中中国企业提交的文稿占比达38%,在6G研发中这一比例还在上升。通过参与ITU(国际电信联盟)、3GPP等组织的标准工作组,中国企业不仅能保护自身技术路线,更能影响全球产业走向。


新能源领域,中国企业在光伏、风电、电池等细分领域的全球市场份额均超过60%。这为主导相关国际标准(如电池性能测试标准、光伏组件效率标准)提供了现实基础。IEC(国际电工委员会)等组织正成为中国企业技术优势转化为规则优势的平台。


数字货币领域,在美国对CBDC(央行数字货币)态度犹豫的情况下,中国的数字人民币试点走在前列。通过BIS(国际清算银行)的mBridge项目(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中国正与泰国、阿联酋、沙特等国探索跨境支付的新标准。


从法律角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需要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的战略布局


标准必要专利(SEP)的申报与许可是核心。企业在提交技术提案成为国际标准后,需要向标准组织声明相关专利,并承诺按照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进行许可。这涉及复杂的专利估值、许可谈判、争议解决等法律问题。


专利池的建立与管理也是重要工具。在某些技术领域(如视频编解码、无线通信),多家企业共同建立专利池,统一对外许可。这需要精心设计专利池的治理结构、收益分配机制、退出条款等。


03


法律准备的战略意义:从"成本中心"到"竞争优势"


面对全球秩序的深刻重组,法律合规的意义已超越传统的"风险防控",而成为企业全球化竞争的核心能力之一。


投资架构设计不再是简单的税务优化,而是涉及多重战略目标的系统工程:如何在合规的前提下实现税负最优?如何在保持控制权的同时吸引战略投资者?如何设计退出机制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这些问题没有标准答案,需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目标市场的法律环境、行业的特殊性等因素综合考量。


合规体系建设是企业"全球化"的身份认证。从反腐败(FCPA、UK Bribery Act)、反洗钱,到数据保护(GDPR、PIPL)、环境社会治理(ESG),合规要求日益复杂。建立一套完善的合规体系,不仅能降低法律风险,更能提升企业在国际融资、并购、合作中的信誉度。


争议预防与解决机制是企业全球化的"安全网"。在投资协议、供应合同、技术许可等关键文件中,如何设计争议解决条款(诉讼还是仲裁?哪个法域?哪个机构?),往往在争议爆发时决定了企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04


系列预告:四大关键区域的深度解析


在接下来的四篇文章中,我们将对美国战略调整背景下的关键区域进行深度分析,为企业提供更具体的法律战略建议:


第二篇:拉美——在美国"后院"寻找合作空间


  • 美国强化拉美布局的"悖论红利":竞争强度上升,但合作空间仍在

  • 基础设施、能源转型、制造业近岸化的投资法律架构

  • 巴西、墨西哥、智利、阿根廷的差异化策略


第三篇:东南亚——RCEP框架下的产业链法律战略


  • "中国替代论"到"中国协同论"的范式转变

  • 原产地累积规则、税务优化、供应链合同的实战策略

  • 越南、泰国、印尼、新加坡的投资架构设计要点


第四篇:中东——主权基金"向东看"的投资法律新格局


  • 从"石油美元"到"科技投资"的历史性转型

  • 新能源、AI、数字基础设施的全链条合作模式

  • 沙特、阿联酋的投资优惠与伊斯兰金融合规


第五篇:非洲——从"援助依赖"到"互利共赢"的投资法律转型


  • 美国"缺席"下的10-20年战略机遇期

  • 资源开发、数字经济、工业化转移的法律架构

  • ESG合规的战略价值:从"成本"到"竞争力"


结语


全球秩序的重组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具体体现。美国新战略带来的不是简单的"遏制"或"封锁",而是一场复杂的全球利益重新分配。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关键在于从"应对变化"转向"创造变化"——不是被动地适应新规则,而是主动参与新规则的制定;不是在既有格局中寻找缝隙,而是在新格局中占据有利位置。


这需要战略眼光,更需要法律准备。投资架构的精心设计、合规体系的系统建设、争议机制的前瞻布局,这些看似"后台"的工作,往往在关键时刻决定企业的成败。


广和律师事务所长期关注全球投资法律服务,我们将在接下来的系列文章中,为企业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战略分析。我们相信,在充分的法律准备基础上,中国企业完全有能力在这轮全球秩序重组中抓住机遇、化解挑战、实现新的跨越。


欢迎持续关注本系列文章,也欢迎就具体问题与我们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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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苏舒

广和出海总部 国别研究员


吴冠辰

律师

guanchen.wu@ghlawyer.net

业务领域:企业合规、中企出海(拉美)、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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