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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评述|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股东代位诉讼

发布时间: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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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黄文华


系列介绍:


公司法诉讼38讲系列第十六讲--1: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公司法诉讼38讲系列:按照公司法诉讼的案由来讲,与公司法相关的常见案由24个,加上并购重组、破产清算一共38个案由。


案由涵盖公司设立、治理、股权、债权债务、并购重组、破产清算等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公司设立与登记纠纷、股东资格确认、股东出资、股东知情权、股东表决权、股东利润分配、股东优先购买权、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与撤销、公司盈余分配、公司解散与清算、股权转让与回购、股权质押与继承、公司债券发行与兑付、公司债务纠纷、公司合并分立与收购重组、公司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公司证照返还、印章管理、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责任、清算组成员责任等,总计约38个案由,全面覆盖公司法律事务中的各类争议与纠纷。


敬请持续关注....



01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想象一下:你辛辛苦苦投钱成了股东,结果发现公司高管在那儿暗戳戳转移资产,把公司当自家小金库!更气人的是,本该站出来维权的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装死”,这时候只能认栽了吗?不,《公司法》允许你,一个小股东,直接替公司去法庭上开战,追回损失!


这就叫股东代表诉讼


它的核心逻辑其实就一句话:当公司受伤却没有维权之时,股东能越位出击!根据新《公司法》第188189条规定,股东在满足前置程序,穷尽公司内部救济之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并且较2018年《公司法》而言,新《公司法》还新增了“双重股东代表诉讼”,在集团公司背景下,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侵犯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时,母公司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主体提起诉讼,胜诉利益归属于全资子公司。


02

谁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呢?

股东中谁有资格按下这个按钮? 股东要想代位公司进行维权必须达到三个条件:


第一个是:股权比例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没有股权比例限制;但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则需要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以上股权。


第二个是:时间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除了需要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以上股权以外,还需要连续持股180天,当然这180天是可以“接力”的,比如你继承来的股份、法院拍卖拍来的股份,前面人持有的时间也算在你头上!


第三个为:身份认证


隐名股东如果想要提起这个诉讼,必须先完成显名登记,让工商登记簿上写着你大名才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03

能够向谁提起诉讼?

股东可以告的人包括以下三类人:


一、公司内部人员:除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还包括事实董事、实际控制人。


 二、外部第三方


1.包括协助损害公司利益的第三人: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比如银行配合抽逃出资、审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协助财务造假;


2.关联交易相对方: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关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清算阶段责任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清算组成员恶意低估资产价值或者未通知已知债权人导致债务未清偿。


04

前置程序是什么?

前置程序一方面反应了派生诉讼的基本定位与前提规则——即公司具有独立于股东的主体地位,有权自主选择是否通过诉讼救济;另一方面,前置程序也能一定程度上防止股东滥诉,节省司法资源成本。前置程序的具体要求如下:


1.需要提出书面请求


股东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内部的相关机关提出请求,要求其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股东应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


如果监事侵害公司利益,股东应书面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


2.满足等待期  


机关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股东需等待30天。如果在这30天内,相关机关未提起诉讼或明确拒绝提起诉讼,股东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表诉讼。


3.需要穷尽内部救济  


前置程序的目的是尊重公司内部治理机制,避免股东滥用诉权,确保公司内部能够先行解决问题。


但法律也懂“事急从权”!有些情况已经火烧眉毛了,还等30天?公司早被搬空了!这时候股东可以豁免前置程序,直接提起代表诉讼。豁免情形包括:


1.情况紧急: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股东可以豁免前置程序,直接提起诉讼。


2.公司内部救济机制失灵:公司不存在监事会、董事会或相关机关,或者这些机关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公司的董事、监事均为被告,股东无法向相关机关提出请求;董事与监事受同一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监事不可能起诉董事。


3.公司规模较小或治理结构特殊:如果公司规模较小,未设立监事会或监事,且不存在其他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起诉讼时,股东可直接提起诉讼。

建议


05

法律建议

1.动态监控股权结构与持股期限


首先,要注意股权比例与股东显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定要确保持股比例达到1%以上,千万别因为持股不足而丧失关键的诉权。如果是隐名股东,更要及时完成显名登记,这样才能确保诉讼资格不受影响。


其次,要保证持股期限达标。如果股东是通过继承或者司法拍卖等方式取得股权的,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权利证明文件,这样才能确保连续持股期限能够累计计算。


2。要合规操作前置程序


首先,书面请求应当规范化:使用邮政寄送书面请求,明确列出侵权事实、诉求和证据清单,同时保存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避免因为送达问题被驳回。


其次,紧急情况需要合理应对:如果发现高管有转移资产或者销毁账册等紧急行为,要立即申请行为保全,并同步起诉,避免公司利益进一步受损。


3.体系化构建证据链


首先,及时固定核心证据:发现财务异常时,要保存好银行流水、审计报告和关联交易合同原件;如果是高管侵权,记得留存会议录音、签字文件和往来邮件等。


其次,要学会善用股东知情权:定期查阅会计账簿,发现疑点及时要求公司解释,这不仅能提前发现问题,还能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股东代表诉讼是一把“维权利剑”,但它也需要我们用心去打磨。信息、规则、证据,就是你的盔甲和武器。提前了解规则,规范操作流程,关键时刻你才能亮剑出鞘,有效维权!别等到权益被侵害时才想起法律,预防永远比补救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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