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3
责编|沈丽锦
排版|小广
11月1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2年度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我所李运佐律师、田胜超律师、温鹤飞律师、肖迎红律师被聘任为新一届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八条规定
仲裁员是由仲裁委员会聘任、依法调解和仲裁争议案件的专业工作人员。仲裁员分为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在调解仲裁活动中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工作内容:
(一)接受仲裁委安排,依法履行仲裁员职责,做好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
(二)接受仲裁委安排,参加规定的培训任务;
(三)完成仲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和律师此次获聘,体现了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专业水平和法律功底的充分认可。获聘律师表示,将时刻牢记新时代法治共建者的使命,秉持尊重、包容、创新、奉献、诚信、勤勉、专业、实效的价值观,不断加强专业学习,提升专业水平,深耕劳动专业领域,提升履职能力,履行好仲裁员的相关职责,做好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权威与社会公平公正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新时代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