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具有易于结算,且量价风险多由承包人承担,一般适用于短期及小额工程,但多由于发包人基于其强势地位,越来越多的固定总价强行适用于长期及标的巨大的工程中,由于合同往往仅约定了一个固定总价,而现实中建设工程都会存在变更以及增减项,就给结算带来困惑和麻烦。另外,固定总价下未完工工程的计价也是颇有争议的问题,于本文中一并讨论。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尹玉律师团队为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集团”)提供三项制度改革专项法律服务。本项目主办律师为尹玉律师、冯苏律师,协作助理为许里旎律师助理、段鑫斌律师助理等。以下为尹玉律师团队就《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光明集团进行的政策解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