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
刑事辩护、重大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企业法律顾问
高级合伙人,一九八八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考,获得律师资格。张律师多次接受《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和《晶报》等报社的委托以及受邀作为深圳电视台法治频道法治时空栏目的嘉宾,就社会上有影响的案件发表法律意见,其承办的案件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新快报》《晶报》《南方都市报》《律师与法制》等报刊上均有报道。张律师在学术上也颇有造诣,曾在《广东律师》《深圳律师》《安徽律师》《律师与法制》等杂志及《中国律师网》等媒体上发表论文近百篇。
1988年起执业至今
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福田法院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