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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生超 中国深圳

律师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强制执行

行业领域

金融服务(银行、保险、基金)、媒体与电信(TMT)、政府与公共部门

电话:13556899848

邮箱:13556899848@139.com

个人介绍

    龚生超律师拥有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担任过多家中外资企业和党政单位法律顾问。曾先后处理过有关多家中外资大型、上市公司的法律事务。办案思路敏锐独到,经办刑事案件连续获评典型案例,在相关领域内影响广泛。某市公安局曾聘请龚律师担任深圳某涉案大型融资平台刑事案件处理跟进的专项法律顾问。多次受邀作为深圳电视台法制栏目嘉宾律师,对相关社会事件进行专业点评。

    龚生超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特别关注公职和企业高管职务犯罪研究。二十多年执业经历,积累了丰富实用的工作经验,成功办理多宗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多起案件获得取保候审或缓刑或不起诉、撤回起诉处理。代表案例有:

   (1)政府处级实职干部贪污受贿案。一审贪污案处刑十二年四个月,聘请龚律师二审介入,经龚律师全力辩护,一审判决被撤销,重审判决贪污罪不成立。此案为当地区和本省乃至国内被纠错的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时任镇党委书记期间受贿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审经龚律师有效辩护,撤销一审判决,最终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

    (2)时任某地级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某县公安局局长,被指控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

    案件主体身份特殊、社会关注度高、政治敏感性强,辩护难度极大。本案庭审过程极为繁复,历经十一次开庭安排、累计开庭审理时长八天,形成五百余页庭审笔录,控辩对抗激烈、庭审工作量极大。在高强度、长周期的庭审辩护中,龚律师始终保持极致专业、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精准把控每一处辩护要点、从容应对多轮庭审对抗,龚律师以扎实的专业辩护能力与真诚负责的执业态度,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信赖与充分认可。

    (3)2023 年央媒报道的百名医院院长(书记)之一的某中医院副院长职务犯罪案。

    调查机关认定当事人存在索贿(法定从重)情节,龚律师精准把握索贿与普通受贿的法律边界,经有效辩护,办案机关最终未予认定索贿从重情节,成功剔除关键从重处罚事由,为当事人降低了量刑风险。

    (4)某业内知名公司副总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检察院建议法院判刑六年,经辩护大幅降低受贿金额,后判两年两个月。

    (5)杨某杰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深圳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龚律师代理上诉,经卓绝有效辩护,广东高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有期。

    (6)时隔十年归案的合同诈骗案。颜某因拖欠他人货款、不依约交货且失联,被公安机关于2015年4月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该案刑事立案。颜某失联十年后被抓获归案,龚律师立足案件客观事实,深挖案件关键细节、精准把握辩护要点,向办案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对颜某不予批准逮捕,当事人在30天内获释。


工作经历

  1996 年 7 月入党,此前在政府部门工作多年;后从事律师执业二十多年。

教育背景

武汉大学

执业资格

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又通过得国家首次司法考试。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荣誉和奖项

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专委)优秀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金融犯罪辩护专委会)优秀委员

社会职务或会员资格

深圳市律师协会多届刑专委会员

金融犯罪辩护专委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专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