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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雪琼 中国沈阳

分所主任 

业务领域

建筑工程、破产清算、合同债权、担保投资

行业领域

房地产业、制造业、金融业

电话:15502449619

邮箱:ghsylawyer@126.com

个人介绍

一、个人基本情况 

    袁雪琼律师,广东广和(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民建辽宁省委十八支部会员,高中毕业于沈阳二中,本科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于沈阳建筑大学,取得工程管理硕士学位。2010 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2011 年 7 月,于辽宁蓝城律师事务所实习,2012 年正式执业,迄今执业 13 年。


二、个人表彰奖励情况 

    2017 年 3 月,被辽宁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辽宁法制日报社评为“辽宁省优秀企业法律顾问”;2017 年 6 月,参加沈阳市律师协会第一届金话筒演讲比赛,获得季军;2018 年2 月,被沈阳市律师协会评为“律师文化建设先进个人”;2018年 12 月,被沈阳市律师协会评为“沈阳市优秀律师”;2019年 5 月,被沈阳市律师协会评为“沈阳市优秀青年律师”;2020 年 8 月,被辽宁省律师协会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2023 年 3 月,被沈阳市律师协会评为“沈阳市优秀女律师”等荣誉称号。


三、社会职务、参政议政情况 

    袁雪琼律师先后担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法律公益服务专家、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省商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辽宁省工商联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民营企业维权中心专家库成员、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法制副校长等社会职务。同时,被聘用为辽宁省工商联、辽宁省总商会法律顾问及台台盟辽宁省委法律顾问、辽宁省台联法律顾问、辽宁省民营建筑企业协会法律顾问、沈阳市工商联法律顾问。


     袁雪琼律师投身参政议政积极作为。身为民建会员,袁雪琼律师不忘合作初心牢记历史使命,在参政议政履职尽责中展现专业优势。5 年来,积极参与民主党派政党协商、参政议政等工作。

    2019 年,台籍律师林某向台盟辽宁省委反映:中央惠台31 条措施出台后,各地“一刀切”废除了港澳台籍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证,导致部分政策出台前已经在内地签署劳动合同,却由于种种原因先前未能办理就业许可的台湾同胞无法补办许可,劳动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使中央惠台政策面临重大舆情风险。经台盟辽宁省委要求,袁雪琼律师经过系统研究,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提出《关于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规定的建议》,经台盟中央呈报最高人民法院。2020 年2 月 17 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此建议给予答复(法办函[2020]78 号),提出《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因其依据的法律条款已经废止,应不再适用。此举填补了政策变更期的司法空窗,有效化解了涉台政治风险。


四、服务大局情况 

    作为执业律师,袁雪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近年来,紧密结合民建辽宁省委、省律协、市律协主题教育要求,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依法治国理念。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2019 年 9 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沈阳市轻工机械二厂分厂破产清算一案,袁雪琼律师为破产管理人负责人。5 年间,共协助沈河区信访局、国资局、公安分局、滨河街道、区法院等单位化解群众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9 起,出色地完成了破产财产的清收和处置,安置企业职工 300 余名,实现了职工关系的平稳过度。2024 年 3 月,成功为第一批职工发放债权 300 余万元,得到沈河区政府高度认可。

    2022 年,袁雪琼律师受邀参与针对我省“一网通办”领域营商环境开展民主监督,先后 5 次赴省营商局、沈阳、大连市营商局及驻辽企业开展座谈,并就我省营商环境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同年,中共辽宁省委召开的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民主监督协商座谈会上,部分意见经台盟辽宁省委以口头发言形式直接向省领导进行汇报。

    除此之外,2018 年 7 月,袁雪琼律师被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为劳动法律公益服务专家,累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7 次;2019 年 9 月,被泉园街道聘为法律顾问,先后为街道内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地下管网施工、征地补偿等政府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袁雪琼更是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委托人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拒染不良风气,充分体现了一个优秀青年律师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执业信念。


五、律师专业能力情况 

    袁雪琼律师在建筑工程领域有突出的业务能力。袁雪琼律师常年代理建筑工程相关案件,研究生毕业于沈阳建筑大学工程管理专业。在律师执业期间,考取并通过了国家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对建筑工程及造价相关案件分析有专业且独到的理解。2021 年先后在中国房地产业发表了《新冠疫情下 JN 园林项目承包人索赔研究》《新冠疫情下工程项目风险识别及应对策略》。

    2019 年起,袁雪琼律师组建了破产清算事务部,考取并通过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资格考试,并担任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团队成员各有专长,分工协作,保为顾问单位及委托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破产项目上,袁雪琼律师以管理人负责人身份主持承办了沈阳市轻工机械二厂分厂、沈阳环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子午线轮胎模具有限公司、辽宁玉华轻化工研究所、沈阳佳盈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等清算项目。同时在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子午线轮胎模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中均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尤其是沈阳市轻工机械二厂分厂破产清算项目,积极推进破产进程的同时,妥善安置企业职工,化解职工矛盾,稳定劳资关系,得到了政府和人民法院的一致好评。

    2023 年,袁雪琼律师代理的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民再 49 号:郑晓薇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香炉礁支行、大连信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担保纠纷案。该案委托人维权 15 年,即便经过再审程序依然没有得到公证裁决。袁雪琼律师接手该案件后,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本院审理后做出(2023)最高法民再 49 号民事判决,支持了委托人的全部诉求。

    2021 年,袁雪琼律师代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辽民终 2369 号: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与张帅借款合同担保纠纷系列案件。袁雪琼律师对保证期间的代理观点形成新的突破,通过对催收通知书形成时间申请物证鉴定,将委托人原本应被执行的两个亿资产的判决成功发回重审。

    2018 年,袁雪琼律师代理的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 11 民初 31 号: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盘锦江南风情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工程专业技术的理解和运用,成果为委托人驳减了巨额工程款及违约金。

    2015 年,袁雪琼律师代理了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630 起,经一审、二审、再审、发回一审、发回二审、再审,全面实现了代理目的,即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也达到了最大限度维稳的社会效果,实现了委托人利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2018 年,代理北票质达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与刘军、抚顺市质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辽宁巨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金额约为 1000 万元,实现了全部代理目的;2017 年,代理高海波与辽宁易发成林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金额约为 1600 万,实现了全部代理目的; 2014 年代理鼎盈置业与商铺业主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列纠纷,为委托人减少数千万的赔偿金;2013 年代理浦江苑业主与新洲和田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为近百户业主追回超 400 万违约金;2013 年起,袁雪琼律师先后在辽宁、山东、广东、广西、山西、河南、上海、福建、江苏、甘肃等省份为委托人追回应收账款数以亿计……

    执业 13 年来,袁雪琼律师凭借着执着的精神、专业的态度和过人的毅力,主持并承办建设工程类纠纷、房地产类纠纷、合同类纠纷等诉讼案件超过 1300 起;承担房地产业、制造业、金融业等多领域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超 100 家。袁雪琼律师在处理群体性诉讼纠纷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全省乃至其他省市颇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尤其是大型、敏感的集团诉讼,能够耐心引导群众依法、合理主张诉求,积极化解群众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维稳效益。

    袁雪琼律师除了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良好的执业形象外,能自觉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完成每年律师业务培训任务;自费参加人民大学的民法培训、破产法培训班,以及第三方各类业务培训,具备坚实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专业知识储备及更新一直保持在前沿。同时,袁雪琼律师注重理论学习和探讨,在工作中先后完成了《试论企业的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劳动合同签订为视角》《<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尚待完善》《关于优化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保险法律责任》等学术论文及著作。


六、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袁雪琼律师热心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热爱法律援助事业,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有责任,有担当,全心全意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

    多年来,袁雪琼律师义务担任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法制副校长,在宪法日宣传等活动中,免费为学校提供普法教育课 6 节,代理了学校与哈某等在校未成年人相关诉讼案件。袁雪琼律师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积极参与纠纷调解,为学校和家长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近三年,袁雪琼律师依托利州公益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现场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9 次,会见贫困家庭当事人 15 人次,接受电话咨询 20 余次。早在 2017 年起,袁律师在一对一助学活动中,资助了刘馨阳、李智颖等多名中小学生。2022 年,刘馨阳同学在袁律师的帮助中顺利升入了初中,刘馨阳的家人向袁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在与泉园街道的帮扶过程中,袁雪琼律师充分利用专业技能,开展讲课、普法宣传等 5 次,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益。

    2020 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全国。举国上下共同努力投入战疫工作,袁雪琼也立即响应国家号召,主动联系公益组织,3 月 20 日,在她的推动下,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利州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志愿者来到沈阳市沈北新区柳岸社区、雅居乐物业服务中心,向部分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慰问,慰问活动共捐助资金 5000元,物资有盘锦大米 50 袋、食用油 50 桶、一次性口罩 150个,她也亲自将温馨的慰问品送到一线防疫人员的手中。

    袁雪琼律师尤其在辽宁省民营经济领域义务做了大量普法宣传、维护权益、地方立法建议等社会公益性服务工作。比如,为全省民营企业提供法律专题讲座、为辽宁省工商联社会服务业商会制定法律服务计划并提供具体法律服务,参与民营企业家维权服务等等。2021 年以来,先后免费为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30 余次,受到辽宁民营企业家的肯定和好评。

    以下是袁雪琼律师在民营领域所做的部分社会公益性为主的法律服务工作:2015 年 5 月 14 日,赴盘锦市,为盘锦民营企业家提供专场法律风险讲座。2015 年 5 月 25 日,参与辽宁省工商联举办的“民企十大法律风险及‘走出去’法律风险防范”讲座。2016 年 5 月 12 日,受(中国)9 省工商联维权联盟秘书处委托,作为专家团成员参加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家张树芳案件分析论证会提供技术支撑。2016 年 8 月10 日,参加辽宁省民营企业“守法诚信”法律专题讲座。2016 年 7 月,作为辽宁省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派驻辽宁省社会服务业商会的“五人专家团”成员之一,为辽宁省工商联社会服务业商会制定了法律维权服务计划,并与其他成员一起为该商会提供法律维权服务。2016 年 10 月,为辽宁联合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制定了法律维权服务计划。2017 年 1 月13 日,为我省台商开展法律维权服务。2017 年 2 月—2017年 6 月间,参加商品现货交易行业调解庭,开庭调案化解社会矛盾。2017 年 5 月 17 日为辽宁省民营建筑企业协会会员解决法律纠纷。2018 年 4 月 25 日,参与疑难案件论证会,专题研究歌斐资产案情。2018 年 11 月 7 日,服务浙商维权中心。

    袁雪琼律师坚持行动力、执行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致力于为行业领先者提供优质的民商事法律服务。袁雪琼律师具有丰富的民商诉讼经验,通过对上千件诉讼案例的分析,形成了“审查-立项-模拟-复盘-合议”的办案规范体系,在不断加强对案件方向把握和研判的同时,充分将专业技能与法律手段相结合,有效突破传统诉讼策略,为委托人提供更全面的风险预测和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大大提升出庭案件的胜诉率。

    立足东北,共襄成长,袁雪琼律师秉承“极致、突破、专注、开放”的执业态度,以大数据为基础,以客户为中心,以时代为观照,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弘扬当代青年律师风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立志做东北振兴最好的法治伙伴。


工作经历

2012年6月至2024年2月   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   辽宁北建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25年7月至今           广东广和(沈阳)律师事务所  主任

教育背景

2007年9月至2011年7月  东北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

2018年9月至2021年6月 沈阳建筑大学 硕士研究生


工作语言

中文

荣誉和奖项

2020年8月,被辽宁省律师协会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

2018年12月,被沈阳市律师协会评为“沈阳市优秀律师”;

2019年5月,被沈阳市律师协会评为“沈阳市优秀青年律师”;

2023年3月,被沈阳市律师协会评为“沈阳市优秀女律师”;

2018年2月,被沈阳市律师协会评为“律师文化建设先进个人”;

2017年3月,被辽宁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辽宁法制日报社评为“辽宁省优秀企业法律顾问”;


社会职务或会员资格

辽宁省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沈阳市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     秘书长

沈阳市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副秘书长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特邀调解员

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辽宁省商会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利州扶贫发展服务中心     特邀法律顾问

沈阳广播电视台     “公益律师团”成员

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辽宁省总商会     法律顾问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     法律顾问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     法制副校长

沈阳市沈河区泉园街道方家栏社区     法律顾问

辽宁省工商联社会服务业商会     特邀法律顾问

沈阳市皇姑区慈善总公会     公益法律顾问

沈阳市利州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