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
长期为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投证券公司深圳营业部、嘉国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等金融地产企业提供专项非诉法律服务以及代理重大争议案件的诉讼、执行事项,为委托人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在多起深圳首例罪名的刑事案件中,成功为被告人依法辩护,得到人民法院的尊重及当事人的好评。
曾就职于银川市方达电脑公司、银川市贺兰县政府、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2005年在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法学学士;
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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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第九届、第十届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