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5


在“双碳”目标引领与经济绿色转型的浪潮中,企业碳排放管理已从政策倡导走向刚性约束。2026年作为能耗双控全面转向碳排放双控的元年,国家及地方层面密集出台配套政策,从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到碳市场交易,逐步织密制度网络。面对日趋严格的碳排放双控要求,企业如何精准开展碳核算?如何从容应对碳核查?又如何防范数据造假引发的法律风险?广和碳中和研究院第七期业务培训由研究院院长汤鹏律师主讲,结合其深耕“双碳”领域多年的实务经验,系统梳理企业碳管理的核心环节,助力企业在合规中提升低碳竞争力。
汤鹏律师首先从政策层面切入,解读当前碳排放双控制度的整体框架。2026年是能耗双控全面转向碳排放双控的关键年份,国家明确提出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地方层面正加快分解碳排放指标,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重点行业则探索碳排放预警机制,强化对电力、钢铁、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核算与监管;企业层面,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被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碳交易、绿证交易实现减排目标。项目层面,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环评,产品层面则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和碳标识认证制度。这一系列制度设计,标志着企业碳管理已从“选答题”变为“必答题”。
碳核算(或称温室气体核算)是对一定边界内活动直接和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进行量化的过程。汤鹏律师指出,开展碳核算的动力来自多方面:碳市场的强制要求、欧盟碳关税(CBAM)等绿色贸易壁垒、跨国公司的供应链脱碳压力,以及消费者绿色理念的倒逼。
在核算标准方面,国际通用的是ISO 14064系列标准,分为组织层面(14064-1)、项目层面(14064-2)和核查验证(14064-3)。国内则形成了以国家发改委24个行业指南、12项国家标准以及生态环境部针对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等重点行业的核算指南为主体的规则体系。企业需根据自身行业属性及是否为重点排放单位,选择适用的核算标准。
项目层面碳核算则涉及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2024年1月CCER市场重启,造林碳汇、并网海上风电、煤矿瓦斯利用等新方法学陆续发布,为企业参与自愿减排交易提供了新机遇。
核算实操层面,汤鹏律师详细拆解了组织温室气体排放量化的六个步骤:确定组织边界(控制权法或股权比例法)、确定营运边界(范围一、二、三)、识别排放源及温室气体种类、收集活动数据、收集排放因子、计算排放量。每一步都需要严谨的数据支撑和原始凭证留存,以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碳核查是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据国家或国际准则对企业的碳排放报告进行系统性、独立评价的过程,即“MRV”(监测、报告、核查)机制中的关键环节。汤鹏律师强调,核查并非一次性突击检查,而是贯穿企业全年运营的持续管理。
企业首先需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明确监测边界、责任部门、监测设备信息、数据记录与缺失处理方式等内容。年度碳排放报告则需涵盖主体信息、排放量、活动数据及来源、排放因子、质量控制说明等。
核查程序通常包括八个步骤:核查安排、建立技术工作组、文件评审、组建现场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出具核查结论、告知结果、保存记录。企业应对核查可分为三步走:核查前主动准备,成立专项团队,开展内部自查,确保数据完整、边界清晰、因子合规;核查中高效配合,提供便利,实事求是应答,配合核查重点;核查后及时整改,对不符合项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并闭环解决。长期来看,企业应建立碳管理体系,将碳管理融入日常运营。
汤鹏律师以宁夏某公司案为例,警示企业数据造假的严重后果。2024年11月,某市生态环境局查明该公司在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中,入炉煤消耗量数据与原始记录相差明显,入炉煤水分数据亦存在显著差异,最终被处以罚款。该案释放出对碳数据“零容忍”的强烈信号,碳排放数据的真实准确是碳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都将面临行政处罚乃至法律追责。
《企业碳管理实务》培训不仅为企业提供了从核算到核查的全流程操作指南,更揭示了碳管理对企业战略转型的深远意义。在碳排放双控全面落地的背景下,企业主动构建碳管理体系,不仅能规避合规风险,更能通过碳资产管理和低碳技术创新,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广和碳中和研究院将持续聚焦气候政策与碳管理实务,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体系搭建、核查应对、争议解决等全方位支持,助力企业在绿色转型中行稳致远,共筑低碳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