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9


回眸广和三十年:与时代同行、向初心致敬
作者 | 童新
三十载光阴流转,弹指一挥间。从改革开放的浪潮初涌,到法治中国的铿锵前行,我与广和所的命运,早已深深嵌入这个时代的脉搏之中,同频共振,共生共长。回望这段跨越三十年的征程,每一个关键节点、每一次重要抉择,都清晰如昨,镌刻成我与广和人共同的珍贵记忆。
时代背景:改革浪潮中的法治机遇
一切的起点,要从 1992 年那个改变中国命运的年份说起。
邓小平南巡讲话如春风化雨,给各行各业的改革注入磅礴动力,中国律师行业也迎来了历史性的转型拐点。彼时,新任司法部部长肖扬—这位五十年代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改革先驱,正以大刀阔斧之势推动律师体制改革,力图打破传统桎梏,让律师行业更好地适配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与“试验田”,自然成了这场改革的先行区。当时的深圳司法局直接管理着六家国办律师事务所。为强力推进改革,上级任命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郭星亚为深圳市司法局局长助理兼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深圳市金融房产律师事务所主任为副处长。
郭星亚处长是个极具魄力的改革者。她心里清楚,这场改革的核心,是要将隶属于市司法局的国办所全面改制为与国际接轨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这意味着,国办所的律师必须彻底辞去公职,从“体制内”走向“市场中”。这在当时引发了不小的思想震荡。无论是律所律师还是司法行政干部,都有不少疑虑和分歧,改革推进的难度可想而知。
要让改革顺利落地,郭处长急需一位得力助手。
1992 年上半年的一天,她专程从深圳赶赴广州,约我在白云宾馆见面。那时我还在广东省司法厅研究室综合科任职,两年多时间里,我一门心思扑在领导汇报材料撰写和基层调研上,凭着踏实肯干的作风赢得了领导的器重与认可。
见面时,郭处长详细询问我的薪酬待遇与工作情况,随后直接抛出邀请: “你可愿到深圳来,参与律师体制改革? “我如实相告,之前深圳市司法局已试图与省司法厅沟通调我过去,可惜被厅领导以“不要到上级部门挖人”为由婉拒。郭处长语气坚定:“只要你本人愿意,这件事我一定能办成。”
当天,她便带我拜访了时任广东省司法厅厅长曾洪。不出所料,首次恳请便被回绝,但郭处长并未气馁,只对我说了一句“放心,我一定会办成”。后来我才得知,为了我的调动事宜,郭处长又先后三次登门拜访曾厅长,凭着过人的毅力与改革的决心,最终说服厅长同意我调往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到岗后,我接手的首项重要任务便是起草深圳律师改革的实施细则文件,其中涵盖了合伙制律所的申办标准、审批流程、原国办所人财物处置等关键内容。整个改革文件体系中的 13 个重要文件,有 9 个均由我牵头起草,每一个条款的斟酌都承载着推动行业转型的重任。
1993 年,深圳律师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原有的国办所一夜之间催生出 45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郭星亚处长与黄雄坤副处长也各自创办了自己的律所。我当时也提交了合伙制律所的设立申请,却未能获批。司法局领导找我谈话,说深圳是全国首个全面推行律师体制改革的地区,与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改革后续衔接等工作都颇为繁重,需要我这样具有省级司法机关工作经历的人留下来支撑,希望我暂缓创办律所。
这一缓,便是一年半。
1995 年,在深圳市司法局与人事局的批准下,我终于正式辞去公职,踏上了开办律师事务所的征途。时代的浪潮为法治事业铺就了前行之路,广和所的故事也即将在这片改革热土上正式开篇。

初创(1995—2000 年):建章立制,筑牢规范化根基
一次偶然的机缘,我结识了鲁潮律师与李河。鲁潮当时是深圳另一家律所的青年才俊,李河则在万科物业担任管理处主任,虽未从事过律师工作,但怀揣着对法律事业的热忱。按照当时的规定,三名具备律师资格的申请人便可申请开办律所。我们三人一拍即合,就此踏上了创业征程。
我们为律所取名“深圳市大和律师事务所”,首个办公地点选址于罗湖区五星级酒店阳光酒店 B 座写字楼 9 楼。那时,阳光酒店堪称深圳数一数二的高档酒店,我们租下 150 余平方米,参照香港律师楼的风格精心装潢,从一开始就将专业严谨的形象展现在客户面前。《深圳特区法制》杂志在刊发回顾深圳律师体制改革成果的专题报道时,特意将我们律所的前台选作文章的唯一插图。
初创阶段,我们便着力建章立制,让律所从一开始就行驶在规范化的轨道上。
没有成熟的模板可资借鉴,我们便结合自身实际与行业规范,一步步搭建内部管理框架:从客户接待、案件受理、业务办理流程到风险防范,每一项规则都反复研讨、细化落地。我们深知,对于初创律所而言,规范化是立足之本。唯有打牢这个基础,方能赢得市场的信任,在激烈的法律服务竞争中站稳脚跟。
1997 年,随着深圳城市发展重心从罗湖国贸中心向福田中心区转移,再加上律所人员持续增加,我们果断决定迁址,将办公室迁至福田区紧邻深南大道的福华大厦 3 楼,办公面积扩展至 500 余平方米,在当时堪称办公规模较大的律所。迁址后,我们在提升完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同时,特别注重业务拓展与大客户开发,不断提升办案质量,美誉度稳步攀升。“大和所”的名号渐渐在深圳律师界站稳了脚跟。
2000 年,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规定》颁布,我们随后正式更名为“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这一阶段,我们的业务版图取得重要拓展,深度参与深圳基础设施建设。
在一次偶然的乡谊聚会上,我有幸结识了原深圳市盐田港集团董事长刘定桐先生。这位湖北同乡履历非凡:“文革”前 28 岁时便担任湖北省共青团团委书记,调任深圳前是中共湖北省委常务副秘书长,是一位极具识人智慧与务实精神的企业家。通过与刘董多次深入交流,他认可了我们的律师业务能力与诚实勤勉的执业风格,逐渐对我们产生了信任,邀请我们团队深度参与公司的法律服务工作。他不仅让我们协助组建公司首个法务部,还聘请广和为公司重大商业活动提供法律支持。
其中最具挑战性的,便是盐田港二期工程与香港和记黄埔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及章程谈判。
这是我首次以中方律师的身份与港方律师面对面交锋。对方团队来自李嘉诚先生御用的美资律所贝肯·麦坚时律师行,专攻港口业务的律师团队,专业素养与谈判技巧都令人印象深刻。谈判过程中,盐田港集团常务副总裁马陈述由衷感叹: “专业的合同必须由专业的律师来做。”他对我说,公司不再直接与港方律师洽谈合同具体条款,全权委托我们律师团队负责,相信我们能够维护公司权益。这句话让我深刻意识到,我们团队在涉外港口投资领域的专业能力正在与港方的专业交锋中不断淬炼提升。
经过数月的艰苦磋商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这项由国家领导人见证、在人民大会堂签署的国家重点项目、港方投资 72 亿港币的盐田港二期工程合资项目合同及章程得以落实。这不仅是盐田港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也是我执业生涯中极具意义的时刻。这段经历让我更加坚信,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处理法律纠纷,更在于为企业发展、国家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支撑。
与此同时,在深圳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的浪潮中,广和律师团队秉持“借鉴先进经验、创新服务模式”的理念,主动融入市场发展进程。
我们先后为万科地产、中海地产、金地地产等行业标杆企业量身定制了一系列既具创新性又切实可行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方案。在深圳世贸广场、深圳枫丹雅苑等经典地产项目中,我的团队全过程深度参与,业务覆盖项目合作协议起草与审核、土地原住户安置与拆迁协调、土地出让合同洽谈与签订、工程建设全周期法律监管、房屋销售合规指引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全程护航等各个关键环节,用全链条法律服务保障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其中,为万科地产提供的融资开发模式专项法律服务,精准破解了企业早期发展阶段的资金瓶颈,为万科的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成为广和所地产领域创新服务的经典案例。
2000 年,广和所完成了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空间跃迁,从原来的福华大厦三楼迁至福田区全新落成的世贸广场 C 座 20 楼。这次搬迁不仅是办公空间的跨越式拓展(面积较之前扩大了三倍),更依托世贸广场高端写字楼的区位优势,打造了标准化、高品质的办公环境。通过高档化的装修布局与专业化的功能分区,全方位提升了律所的硬件设施水平,也为后续的规模化发展埋下了伏笔。


发展(2001—2015 年):规模扩张,拓宽服务版图
进入 21 世纪,中国经济步入高速发展期,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各类市场主体蓬勃生长,法律服务需求也日益旺盛。这一阶段,广和所的核心工作重心转向规模化发展,在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全力拓展团队规模、业务领域与服务网络。
搬迁至世贸广场后,广和所驶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2001 年至 2003 年这三年间,根据业务拓展与团队扩张的需求,我们先后两次对办公区域进行了扩容升级。随着平台实力的持续提升,律所的人才集聚效应愈发显著,律师团队规模稳步增长。至 2003 年,广和所的执业律师及辅助人员总数突破了 100 人,其中执业律师人数达 80 余人,正式成为华南地区首家律师人数过百的律师事务所,创下了区域律所规模化发展的重要纪录。
图:2005 年,广和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周年部分律师大合影
高端的办公环境与良好的品牌口碑,成为广和所吸引优质资源的重要名片。除了汇聚行业精英律师,这个特色场地还得到了影视创作团队的青睐—国内早期律政题材电视剧《律政佳人》剧组选定了广和所世贸广场的办公场地作为主要拍摄地。 2004 年该剧正式热播,作为中国早期聚焦律师职业群体的影视作品,它让广和所的专业形象通过影视媒介走向了全国,剧中展现的高端、规范的办公场景进一步强化了广和所的品牌辨识度,吸引了更多怀揣职业理想的优秀律师慕名加盟,助力律所实现了人才储备的持续扩容。
规模化发展不仅体现在人才集聚上,更映现于业务营收的稳步增长中。
凭借规模化发展的先发优势与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至 2007 年,律所的年度业务创收成功突破 1 亿元人民币,成为华南地区首家实现营收过亿的律师事务所,再次刷新了区域律所发展的标杆。
2008 年对广和而言是双喜临门:我们被国际著名法律评级机构 ALB 评为“年度发展最迅速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我个人也荣获了 ALB “年度之星”并成为封面人物。这无疑是对我们全体广和人奋进姿态的一次重要肯定。在同期榜单中,广和跻身规模 20 强,更在“发展最迅速的十家律师事务所”中位列第一。
图:童新参加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并当选全国律协理事会后全体代表与 党和国家领导人合影留念
律师团队与营收规模扩张的同时,我们也在持续拓宽服务版图与业务领域。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我们深耕细作,凭借专业严谨的服务态度,先后为盐田港、深圳平盐铁路建设项目、深圳梧桐山隧道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海港大厦工程受让项目、巴新龙港海外项目以及盐田港后方基地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等多个重大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为这些关乎区域发展的重点工程筑牢了法律保障防线。同一时期,我们还将专业服务延伸至航空枢纽建设领域,为深圳机场集团二期工程及新候机楼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深度参与深圳国家重点工程的法律服务工作,不仅让广和所在基础设施建设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良好口碑、赢得了声誉,更在实战中锤炼了团队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了品牌影响力与专业硬实力的双重提升。
2003 年初,广和所设立了首家分所—珠海分所,开启了深圳律所在外地设立分所的先河。它的创办背后,还蕴藏着一段与广和律师个人发展息息相关的动人故事。
珠海分所的申办发起人之前在珠海市公安局任职,后来辞职加入广和。在广和所执业三年后,因家庭原因他需返回珠海,但他在广和执业三年,深度认同广和发展理念与文化氛围,对广和产生了深厚的认同感、归属感。出于对广和所的不舍,他向我提出了“既不脱离广和所平台,又能回珠海执业工作”的诉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经过充分沟通与考量,我同意他创办广和所珠海分所。
后续广和所多家外地分所的设立,与珠海分所的情形相近—都源于广和律师因返回原籍发展,希望仍然在广和平台执业工作。广和所初期分所布局并非律所层面主动发起的对外规模化扩张,而是以满足广和律师个人发展需求为驱动力,由律师主导推动、律所予以支持的结果。这一独特的发展起点,也成为广和所渐进式规模化发展进程中的特色之一。
2005 年底,我们做了一个更大胆的决定—在纽约设立海外分所(Fu &Tong Law Firm)。这在当时的华南律所 中开创了先例。分所成立后不久,Loeb & Loeb LLP 等纽约律所陆续到访广和,开启了长达二十余年的中美律所交流。这段跨洋对话,让我们对国际法律服务市场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为后来的国际化布局埋下了伏笔。
这便是广和的“宽”—我们尊重每一位律师的人生选择,愿意为他们的个人发展搭建平台。但广和的“严”,则必须体现在对职业底线的坚守上。
在规模化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未曾放松规范化建设。
2003 年,广和所率先推进管理制度体系化建设,不仅制定并颁布了涵盖业务开展、客户服务、内部运营等全流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及配套规章制度,还将各类制度汇编成册,形成了《广和律师手册》,成为华南地区较早建立完备制度体系的律师事务所。《广和律师手册》聚焦律师执业规范化,明确了律所运营及律师执业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准则与职业纪律规范,构建了全维度的执业约束体系。其中,我们针对律师执业纪律行为制定了严苛的监督与问责标准,尤其明确:凡是在广和所执业的律师,一旦收到委托人投诉,经核查确认相关投诉涉及执业履职问题的,律所将要求被投诉律师辞去在本所的执业职务。
虽然这一规定在行业内属于较高标准的约束要求,引发内外部律师的争议,但我们仍然坚持执行。
在我看来理由很简单:委托关系的建立,基础是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当事人将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给律师,本质上是认可我们的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而当当事人提出投诉时,往往意味着律师在服务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未达到诚信执业的基本要求。我一直认为,严苛的执业纪律约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律所品牌公信力的核心基石,因此坚持这一规定,既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律所规范化发展的要求。
这一时期,广和所的社会影响力也在持续扩大。
2005 年 12 月,我当选深圳市福田区第三届人大代表。这是深圳首次从律师界选举人大代表,标志着律师群体的社会参与度开始突破专业领域,向公共事务延伸。 2006 年 11 月,我当选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2008 年 5 月,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等领导专程视察广和,对律所的规范化建设给予了肯定。同年 10 月,我当选第七届全国律协理事会理事。

2010 年 5 月,我当选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7 月受聘担任市人大常委经济工委委员。这些社会职务的背后,是广和所在专业领域积累的口碑,也是行业对广和发展模式的认可。
2011 年,成为广和所发展历程中的“荣誉之年”。广和律师事务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我再次当选全国律协理事会理事。同年,广和所获评“广东省著名商标”—这是广东省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在国际评级机构钱伯斯发布的榜单中,广和所被评为“最佳地区律师事务所”。这些荣誉的叠加,印证了广和所在规模化发展道路上的阶段性成果。
2012 年,我当选广东省律协第十届副会长。从深圳到广东,从区域到全国,广和所的平台影响力在逐步扩大。
2015 年,我们迎来了广和所成立 20 周年。广和所总部再度乔迁,入驻了位于福田中心区的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图:广和律师事务所成立 20 周年庆典上部分律师的合影
高端化、智能化的办公环境,不仅显著提升了律所的品牌形象,也为律师业务拓展和服务客户提供了便利。我们在深圳五洲宾馆隆重举办了广和所 20 周年庆典。庆典期间,首届“机遇与挑战:律师业务与律所管理创新”论坛成功举办。广东省司法厅、深圳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领导、全国律师界代表齐聚论道,共同探讨互联网时代律师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在论坛上,我们系统复盘了创办以来 20 年的发展实践,推出了《广和律师— 20 周年发展纪实》纪念文集,全面总结了宝贵的发展经验。二十年的探索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律所的发展需要从规模化走向规范化、从粗放式走向精细化、从个体化走向平台化。这些思考,为后续战略升级埋下了伏笔。
图:在 2015 年广和成立二十周年庆典“机遇与挑战”论坛上
巩固(2016—2020 年):深耕专业,推进“三化”建设
经过前两个阶段的积淀,广和已在规模化、专业化和品牌化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步入 2016 年,深圳法律服务市场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质变,客户需求日益综合化,互联网技术也在重构业态。
2016 年,我获评“全国优秀律师”,同时当选新一届全国律协理事。
这些荣誉带来的不只是肯定,更让我开始思考:广和接下来该往哪里走?在那段时期,我意识到广和不能再满足于扮演“传统执业载体”的角色。
这些荣誉带来的不仅是肯定,更促使我们思考:广和的未来应向何处深化?我们认识到,在已完成一定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上,律所的价值应进一步升华。一个战略共识在内部形成:广和必须超越传统的组织形式,致力于打造一个能系统性赋能律师专业成长、业务创新与价值实现的综合性平台。
2017 年被确定为“平台建设年”。我们系统构建了“五个一流”的平台体系:一流的办公环境、一流的 OA 系统、一流的支持服务、一流的人才培养、一流的品牌形象。这场变革的核心, 在于组织架构的深刻再造。为了保障平台化战略的落地,我们建立了管委会领导下的工作委员会负责制,设立了 12 个工作委员会和 14 个业务委员会,形成了覆盖全所主要业务领域的专业框架。“两委会”体系的确立,标志着广和的管理正式告别了个体经验时代,跨入了组织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也为后续的团队化协作夯实了地基。
图:广和律师事务所 2018 年会上部分律师合影
2018 年,我们将重心转向“团队化建设”。在推行过程中,我注意到律所内部存在着从“传统师徒制”到“临时项目组”等多种形态,这说明团队化需要更系统的顶层设计。在当年的年会上,我详尽阐述了精英团队的“八大要素”,核心目标是打破单兵作战的局限,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协同效应。
2019 年,在平台化与团队化的基础上,我们顺势提出了“团队公司化”的发展方向。通过强化客户意识、价值意识和专业意识,我们探索了包括新型计点制和“1+N”模式在内的多种激励机制。从松散协作向规范运营的迈进,让广和的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也明确了从市场律师到管理律师等不同角色的专业分工。
2020 年,我们迎来了广和所成立 25 周年。这一年,随着律师队伍的不断壮大,广和所在深圳国际创新中心新增八楼办公室并正式启用。新办公室秉承“以科技定义智慧化办公”的理念,设置了直播室和视频会议室等现代化设施,标志着广和在创建“一流办公环境、一流网络办公”的步伐中又迈上了新台阶。与此同时,广和所总部执业律师突破 500 人,广和争议解决学院正式成立。我们在深圳南山区华侨城洲际酒店隆重举办第二届“机遇与挑战”系列高峰论坛—“先行示范区:律所运营与律师业务创新”论坛。论坛上, 我们系统总结了过去三年来“平台化、团队化、公司化”的探索实践,分享了“共建共享、你我广和”的发展理念。二十五年的探索让我们更加坚信,律所的发展需要以专业化为核心、以团队化为抓手、以一体化为方向。这些思考,为广和迈向下一个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庆祝广和律师事务所成立 25 周年,举行了第二届“机遇与挑战”论坛部分嘉宾合影
提升(2021 年-至今):放眼五洲阔,逐梦国际潮
2021 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深度融入全球市场, “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推进,法律服务的国际化需求日益迫切。这一阶段,广和所的工作逐渐更加重视国际化发展,提出了打造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的战略目标。
在我们看来,国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应该具备和全球顶尖律所比肩的专业能力,能精准破解跨境复杂法律难题;应该拥有覆盖全球的服务网络,能为客户提供全链条、一体化的法律服务;应该秉持开放包容的发展理念,能深度融入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更应该坚守初心使命,在服务国家地方战略、推动社会进步、经济稳步发展中展现专业价值。
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国际化不是在海外开几个办公室就行了,它需要真正懂当地法律的团队,需要能无缝对接的服务网络,更需要一种全球化的视野和格局。2022 年到 2024 年,我们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在全球布局分所和联络机构,同时储备具有海外背景的律师人才。这个过程充满了挑战—语言不通、文化差异、法律体系迥异,每一个问题都像一座山横在面前。
2025 年,广和第三层办公空间落成,广和出海总部正式成立。这不仅仅是多了一层办公室,它象征着广和真正开始以“总部”的姿态统筹全球资源、服务全球客户。
我们构建了一个“1+6+40”的服务网络—1 个出海总部作为中枢,6 大区域中心辐射东南亚、中东、非洲、拉美等市场,再加上全球 35 家分所和近 40 个海外联络机构。听起来像是一组冰冷的数字,但当我在地图上把这些点连起来的时候,我看到的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足迹,是广和律师奔赴五洲四海的身影。
图:八楼广和会议中心,九楼广和出海总部(广和培训中心),十楼广和客户服务中心
我们的出海团队里,有超过百名律师拥有海外留学或工作背景,有人在美国执业过,有人在英国读过法律,有人在日本做过企业法务。他们不仅懂法律, 更懂文化、懂商业。
国际化的道路上,我们也收获了行业的认可。从 2014 年开始,我们连续 11 年蝉联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公司商事”与“建设工程”领域领先律所;2023 年,我们荣登 ALB“华南地区律所-本地律所”榜首;2025 年 11 月,我们再次斩获ALB 年度华南华中地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律师事务所大奖。每一个奖项背后,都是团队日以继夜地付出,都是客户的信任和认可。
但让我最自豪的,不是这些奖杯和荣誉,而是我们始终没有忘记律师的社会责任。在国内,我们持续深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 我们的律师去西藏“无律师县”援助,用专业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2024 年 12 月,在全国律协“援藏三十年,律师在行动”座谈会上,我们荣获了援藏工作相关表彰。那一刻,我比获得任何商业奖项都要激动,因为这是对广和人初心的肯定。
尾声:不负时代,不负初心
回望这三十年,从最初的“大和所”到如今的“广和所”,从阳光酒店的 150平米到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的三层写字楼,从三个人的创业团队到如今布局全球的国际化平台,我们走过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时代的机遇,更离不开每一位广和人的并肩同行。
我时常想起 1992 年那个初夏的午后,在白云宾馆与郭星亚处长的那次会面。那时的我,怀揣着对法治事业的憧憬,却不曾想到,这一次选择会开启怎样波澜壮阔的三十年征程。从当年起草改革文件的深夜伏案,到如今站在国际化的新起点上眺望未来,不变的,是我们对专业的执着追求,是我们对规范的严格坚守,是我们对初心的矢志不渝。
图:广和律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会议合影
前不久,有位年轻律师问我:“主任,你觉得广和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
我想了想,说:“是人。是每一个相信广和、选择广和、成就广和的人。”
三十年来,无数律师在广和成长、在广和实现梦想,也有无数律师离开广和、另寻他途。但无论他们走到哪里,广和都是他们职业生涯中的一段珍贵记忆。那些留下来的人,用他们的专业、他们的坚持、他们的热爱,一砖一瓦地垒起了今天的广和。
2025 年,广和所发布了第二个三十年发展规划纲要。这份纲要的核心,依然是那句朴素的话:打造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这个目标需要我们每一个广和人持之以恒地奋斗。我将与每一位广和同仁一起,带着三十年积淀的初心与底气,以坚定的信念、务实的行动、开放的视野,一步步将目标化为现实。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
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浪潮中,广和所必将以国际一流的姿态,在全球法律服务领域书写更加恢宏的篇章。当我们再回首时,我们会骄傲地说:我们不负时代,不负初心,不负每一个信任广和的人。
这是广和的三十年,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三十年。
未来的路还很长,但只要我们并肩同行,就没有到不了的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