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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动态|广和碳中和研究院业务培训(第十讲)——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深度解读

发布时间: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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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闻益见

随着《生态环境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党内法规正式落地——《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该办法经2026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于2026年4月12日发布。它的出台是建立在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能源法》以及《生态环境法典》等一系列政策法律铺垫之上,首次将碳排放双控要求纳入党内法规体系,标志着我国“双碳”工作从目标引领迈入刚性考核、责任穿透的新阶段。在这一背景下,广和碳中和研究院第十期业务培训如期举行,院长汤鹏律师再次担纲主讲,围绕考核办法的出台背景、核心指标、评价程序及结果运用进行系统拆解,并重点剖析了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双重应对策略,为律师同仁开拓“双碳”考核法律服务新蓝海提供实战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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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出台背景与制度定性

考核办法的审议批准层级极高,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定,以党内法规形式发布,具有强制约束力。其出台直接回应了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的制度需求。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已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提出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五大方向;《能源法》与《生态环境法典》也相继确认了这一转型方向。考核办法的独特之处在于,它首次将碳排放双控要求完整嵌入党内法规体系,实现了法律、政策与党规的三位一体。这意味着,“双碳”目标不再是抽象的战略愿景,而是与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直接挂钩的刚性约束。汤鹏律师在培训开篇即强调:这一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碳约束从“倡导性指引”彻底迈入“刚性合规”时代,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都无法再置身事外。

02

核心原则与双层指标体系

考核办法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体现出党政同责、精细治理的鲜明导向。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指标分解到党政正职,责任穿透到底;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则明确不搞“一刀切”,东部控总量、西部控煤碳、生态区强碳汇,避免资源型省份硬着陆;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强调不靠模糊打分,达标与否一票判定,结果直接与干部政绩及任免挂钩;注重实效要求降碳与发展、安全、民生统筹,不搞运动式减碳,坚持先立后破、平稳转型。

在基本原则之上,办法设置了控制指标与支撑指标双层体系,其中控制指标实行一票否决,是决定考核结果的“生命线”。控制指标包括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降低、煤炭消费总量、石油消费总量以及非化石能源占比五大硬杠杠。碳排放强度要求2030年较2005年下降65%以上,2026年当年需下降约3.8%;非化石能源占比需从2025年的约21%提升至2030年的25%以上。支撑指标则涵盖单位GDP能耗压降、新增用电清洁能源配比、规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与碳排放双降、“两高”项目碳置换核验、城乡建设与交通低碳转型、公共机构减排、碳市场配额管控及森林碳汇提升等九项。任何一项控制指标不达标,或者三项及以上支撑指标不达标,都将直接导致考核不合格。

03

考核程序与评价等级

考核按年度开展,次年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包括地方自评、部门评价、实地核验和综合评定四个环节。其中最具创新之处在于“上下结合”的目标制定方式:地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年度目标并编制行动方案,经国家发改委衔接审核后,最终报党中央、国务院审定。这一机制改变了以往自上而下分解目标的单一模式,尊重了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差异,避免了简单“一刀切”带来的执行困境。但尊重差异不等于放松要求——每个地方的目标一经审定,即具有刚性约束力。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控制指标和支撑指标全部达标为优秀;一项及以上控制指标不达标或三项及以上支撑指标不达标即为不合格;其余情况为合格。这一评价体系不设模糊地带,也不存在“基本合格”的中间缓冲,直接锁定责任主体,倒逼地方党政机关真正把降碳责任扛在肩上。

04

结果运用与压力传导

考核结果的运用是整部办法最具威慑力的部分,直接击中了“面子、帽子、票子”三大核心。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省份,中央组织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督促其在30个工作日内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完成时限,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被约谈;合格但部分指标不达标的,由负责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提醒;优秀或单项突出的则通报表扬并宣传经验。更为关键的是,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对徇私舞弊、谎报瞒报、篡改数据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重大失职失责情况还将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追责。

汤鹏律师在培训中重点剖析了压力传导的逻辑:中央考核省委省政府、省级考核市委市政府、市级考核县委县政府、县区级最终考核园区与属地企业。地方政府为守住合格评级、避免约谈问责,必然通过严控存量企业碳排放、收紧新建项目审批、强化常态化监管三类管控动作传导压力。当前许多企业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双碳”考核是政府的事与自身无关,事实上这条责任链条已经层层穿透至每一个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企业成为政策落地的最终承压主体。

05

律师业务机遇与未来展望

考核办法的全面实施为法律服务业打开了全新的业务窗口。汤鹏律师将其归纳为两大方向:一是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双碳”考核法律服务,包括协助编制行动方案与自评报告、应对实地核验与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申诉、整改措施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等;二是为企业提供碳合规法律服务,涵盖企业碳核算数据合规辅导、碳排放配额管理与履约支持、供应链碳管理合规体检、“两高”项目碳置换方案法律审查、碳数据质量风险防范与争议应对等。面向律师同仁,汤鹏律师提出实务建议:密切关注配套实施细则的出台,加强碳排放核算、碳市场等领域专业知识储备,开发“地方政府碳考核合规服务包”及“企业碳合规法律服务产品”。

正如培训尾声所言:“未来已来”。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的施行,不仅是一场深刻的能源与经济变革,更是一次对政府治理能力与企业合规体系的全面检验。对于法律人而言,这是责任,更是机遇。

广和碳中和研究院将持续深耕“双碳”政策研究、碳合规产品研发与实务工具赋能,诚邀有志于绿色低碳法律服务的同仁对接研究院,携手开拓这一蓝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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