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30

2026年10月23日下午,能碳大讲堂第五期在广和学堂举办。本期讲座由广和律师事务所与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以“地热新能源供暖CCER开发法律实务”为题,采用线下讲座与腾讯会议同步进行的方式,律师、企业法务及双碳领域从业人员在现场和线上参加。
广和律师事务所碳中和研究院院长汤鹏律师担任主讲,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碳中和与新能源产业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深圳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邵卫国律师担任点评嘉宾。
广和律师事务所碳中和研究院院长 汤鹏律师
汤鹏律师从南北方冬季供暖方式的差异切入,介绍了地热能作为稳定基荷能源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位置,随后梳理了地热开发所涉及的监管框架。
地热项目同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今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调整,取水许可、采矿许可和环评批复须同时具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和地下水超采区则是项目选址不能触碰的区域。天津、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已出现因无证取水、超量开采、回灌不达标被处以数十万元至百万元罚款的案例,企业宜将合规审查放在项目前期完成。
碳资产开发部分围绕CCER方法学的最新进展展开。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于2025年12月发布的中深层地热能井下换热供暖技术应用工程方法学(CCER—01—003—V01)采用闭式换热,不取水、无需回灌,合规路径较为清晰;水热型供暖方法学于今年8月公开征求意见,在正式发布前,相关项目宜通过地方降碳产品等渠道开发,也可以考虑根据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等待方法学公布。
减排量核算以基准线情景为基础,即以同等供热量由天然气提供时的排放作为比较对象。监测数据须做到可监测、可统计、可复核、可验证,仪表未按期校准、数据平台账号不由项目业主掌握,都会影响减排量的登记与核证。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等项目,汤鹏律师梳理了地热项目勘探、建设、运营、退出四个阶段的九类法律风险,以及律师参与项目开发的六个步骤和四类核心合同的要点。
项目前期留存的合规记录,日后将成为碳资产登记与核证的依据,律师的服务因此可以贯穿项目全周期,包括项目合规尽职调查与许可审查、CCER方法学适用判断与申报代理、碳资产开发协议与收益分配合同设计、数据平台权属安排,以及矿业权、取水权、相邻关系等争议的防范与处理。讲座最后,汤鹏律师以“把每一口地热井,都变成合规的碳资产”作结。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碳中和与新能源产业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深圳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邵卫国律师
邵卫国律师在点评中表示,汤院长的讲座非常精彩,内容也非常专业,讲座将取水、采矿、环评、回灌等监管要求与CCER方法学、数据合规、碳资产合同串联起来,兼顾法律与技术两个层面。随着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和全国碳市场扩容,新能源项目的法律服务需求正逐步前移到项目前期,地热、光伏、储能等新业态的前置合规将为律师业务带来新的增长空间。讲座为企业提供了可操作的合规框架,也为律师同行开展碳资产法律服务提供了实务参考。
广和律师事务所碳中和研究院聚焦“双碳”目标下的企业合规与产业转型需求,业务覆盖绿色低碳合规评估、碳排放权与碳资产管理、气候信息披露与ESG治理、绿色金融与转型融资、生态环境损害与修复争议解决等领域,为企业提供从制度对标、风险诊断到方案落地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